但目前,据笔者了解,对于交房流程有关部门未做具体的硬性规定,因此“先交钱后验房”成为开发商方面的霸王条款之一,这令购房者在购房交易中遭受困境,也令购房者的弱势姿态一直难以改观。鉴于此,去年北京市率先制订了交房流程的硬性政策,07年11月1日,北京市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长郑伟革表示,针对交房时经常出现的一些矛盾,市建委正在制订《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规定》将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付条件要符合要求。交付前,要通知购房人先对房屋进行查验,查验后要填写查验表和维修表,然后才依据合同的约定办理交付手续。虽然目前只有北京地区推出了交房流程的相关硬性规定,但相信不久,各地方关于交房流程的政策规定也将逐步制订并实施。
鉴于目前合肥当地情况,专家提醒业主,为避免出现期房交易高风险,购房者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交房”,另一方面,如合同已成事实,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提防后期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整改懈怠。另外,业主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应加强,对于开发商方面“先交钱、后验房”的霸王条款,业主们应该联合起来,改变自身弱势,与之协商,改变现状。据笔者了解,合肥某楼盘业主在集体联合抗议后,开发商最后满足了全体业主先验房、后交房的要求,皆大欢喜。
因请求受阻,目前张先生等业主准备联合更多的业主,将与开发商进行再次协商。本站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

金水湾花园在建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