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竹林境新村2座的柳先生最近特别郁闷,02年买下的二手房,早已三证齐全,房契在手,但原户主的户口至今还挂靠着。原来当初买房时原户主一再恳求把户口暂留一段时间,可若干年后却不愿迁移。为这事,柳先生烦透了心。
2002年底,柳先生看中了竹林境新村2座的一套二手房,接着很快就办全了相关手续。但在交房的时候,原户主郭先生表示,由于自己女儿念书缘故,恳求暂时不要迁移户口。好心的柳先生同意了,定下了口头协议。2005年,结了婚的柳先生提出要迁移户口。但郭先生却一直不搬,采取挂靠户口的形式一直保留。
柳先生说:“从05年到现在,我给他打了无数次电话,他都是找各种理由推脱,分明就是赖着不搬嘛……”记者多次拨打郭先生电话,都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其母表示“马上就搬”,但并没说明具体时间。
派出所民警说,按照规定派出所只能通知当事人迁移户口,但没有强制迁移的权力。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表示,对于这种户口迁移的纠纷,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