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并分层次提出了住房保障的具体要求。
“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径图,现在的问题是各地会交出怎样的成绩单?”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说。
一些代表委员建议,防止各地住房保障政策不落空,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要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住房保障工作不力或者失职渎职者追查责任。赖明委员认为,应改革地方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将“住房保障责任”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引导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片面追求GDP政绩、把房地产单纯作为拉动经济手段的观念。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说,目前“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正在前期的讨论过程中,这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件。在这个条例的基础上,今后还可以上升为法律,让公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可以依法对住房保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