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芜湖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对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每户购房款总价在60万以内的方可申请贷款。
此前,芜湖市曾出台规定:2007年4月1日以后购买的商品住宅,实行“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或者单价超过每平方米3800元的住房,暂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有关数据显示:截至12月24日,芜湖市区商品住房实际销售均价已为3899元/平方米,原来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再符合需要。
芜湖市副市长洪建平表示,此项新规经研讨会确定后预计最快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专家表示,按照芜湖市目前房价,60万元的总房款,可以满足申请公积金贷款者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