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享受的养老保障待遇如何办理……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国土以及劳动部门获悉,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若干规定出台,对类似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本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安置对象如何确定
被征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是指征地告知公布前,被征土地范围内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农业义务的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包括在籍子女、合法婚姻的婚入人员以及户口未迁出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婚出人员。
下列人员视为需安置的农业人口:(1)户口暂时迁出的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和劳改劳教人员;(2)捐资转户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户后仍以原承包土地谋生且历次征地未进行安置的人员;(3)户口虽已迁出该集体,但在本集体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迁入地未取得承包土地且未曾享受过征地安置的人员。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指征地需安置人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人员,但征地前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待遇,以及享受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不予列入。
到年龄就领养老金
养老保障对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障对象在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15日之前,填写《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发放审批表》,并提交户口本、《保障手册》、一英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署初审意见,在当月18日前统一上报到乡镇(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
社保每年7月办理
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障对象,政府给予不超过1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每年办理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7月。
养老保障对象本人填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向区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保障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地税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社会保障费缴费凭证、缴费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转出时怎样办理
被征地农民在未领取养老保障金之前死亡的,继承额为个人账户的本息之和;被征地农民在享受养老保障金期间死亡的,继承额为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
在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将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参保期间户口转出合肥地区的,可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