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 芜湖 | 马鞍山 | 巢湖   首页 | 资讯 | 新房 | 租售 | 家居 | 写字楼 | 别墅 | 商铺 | 论坛 | 人才 | 生活 | 视频 | 理财 | 一卡通
新闻中心
>> 全国新闻 >>正文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0551-4662066 4671388
 
京房屋中介须交保证金才能代理
http://www.hfhouse.com 时间:2008-5-16 8:36:49 点击[0] 评论[0] [发表评论]
6月1日起 不交60万元保证金 中介不能代理房屋租赁 

  6月1日起,为了保障租房者的利益,房屋中介机构必须向指定银行交纳不低于60万元的租赁代理保证金,并开设租金专用账户,未交存风险准备金和未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的机构,不得从事租赁代理业务。 


  而此前,中介机构是否交纳保证金是自愿,而非强制。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4年4月,原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曾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时,须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并向银行交纳不低于60万元的租赁代理保证金。目前本市有24家经纪机构是当初经交费、备案成为租赁代理机构的。 


  今后,向银行专用账户交纳60万元风险准备金,将成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租赁代理业务的必要条件,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全部终止至相关费用结算前不得提取风险准备金。此外,经纪机构开展业务前,必须开立与企业自有资金账户分设的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并到市建委备案,市建委通过“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对租金专用账户进行公示。租金专用账户内资金,除租赁代理机构应收取的佣金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只能用于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市建委表示,对租赁代理机构占用、挪用或拖延支付客户资金的,按规定处罚,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系统并曝光。
 
责任编辑:mll
新闻来源:焦点房地产网
点击查看更多 中介  相关信息
 
更多新闻尽在 房产资讯, 楼盘资料尽在 新房信息, 买房租房尽在 二手楼市
 |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合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合房网及同步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合房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合房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合房网联系。
新 闻
新 房
二手房
  楼市直通车 更多>>
本地新闻 独家报道 业界动态
  直播专题 更多>>
  视频资讯 更多>>
  热点专题 更多>>
  即时新闻
  促销信息 更多>>
  新闻排行 24H排行| 周排行 |月排行
【公司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方法】  【精彩历程】  【站点导航】 版权声明】【网络营销】 
安房网网站群: 合肥站芜湖站巢湖站马鞍山站安庆站蚌埠站铜陵站 ┊ 六安站池州站安徽车迷网
© 2000-2008 合肥同步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17604号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皖B2-20060019  
客服电话:0551-4651788 4662066
Email:ahhfhouse@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