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5日)了解到,近期深圳出现的分期首付、垫资首付的楼市促销行为,已被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叫停。该局负责人表示,已通知全市开发商,禁止分期首付。而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以北京客户为主要购买对象的燕郊部分楼盘,仍然存在开发商垫资首付的情况。
昨天,记者致电燕郊项目意华·东贸国际花园,该项目售楼人员表示,开发商可以为购房者垫付首付的10%,是没有利息的。比如,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首付20%,购房者只需付10%即可,剩余部分开发商为其垫资,只要在明年12月30日之前还清开发商垫资就可以了。售楼人员还表示,因为一些年轻人首付暂时不够,但是想买房,开发商可以解决这部分人的购房问题。不仅是意华·东贸国际花园如此,同样位于燕郊的上上城,也采用了如此策略,其打出了“首付2万一居/3万二居”的宣传语。按照其一居49.43平方米,均价4400元/平方米计算,如果2万可以住一居,那么只需要付10%就可以了,另外的10%由开发商垫资。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表示,这种开发商垫资首付的方式对购房者来说风险是最小的,风险主要还是由开发商和银行承担。通过这种方式带来的客户本来是不具备购房贷款资格的,只是开发商通过垫资让其具有了资格,这些客户的经济实力不高,为今后其无力偿还房款留下隐患。对银行来说,由于开发商对于房子是阶段性担保,在房产证下发前,如果购房人无力偿还房款,将由开发商承担,但是一旦房产证下发了,业主的违约责任将会完全转嫁给银行,银行的风险将会大幅增加。对于开发商而言,一旦业主在规定日期内无力偿还借开发商的钱,开发商也不得不承担这种后果。由此可见,垫资首付或者说分期首付的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