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工商联建材行业商会的草案。
合肥市工商联建材行业商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肥市工商联建材行业商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商会由合肥市生产或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的企业自愿组成的公益性团队,属于合肥市工商联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独立开展工作的社会团队。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市场的要求,发挥服务、协调、自律、监督的作用,参与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在市场运行中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建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加强交流、增进友谊、和谐共赢的竞争目的。
第四条 本会接受合肥市工商联合会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凤阳路中州世纪广场A座1202室。
第六条 本会活动资金为人民币伍万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促进会员爱国、敬业、守法、文明经营,提高会员单位在市场的竞争能力。
(二)关注国内外建材市场的发展状况,组织开展建材市场调查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协调指导、教育培训和经营决策服务,为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商会和会员的愿望和爱国,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积极做好政府授权和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共同权益,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要求,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协调商会同各方的利益关系,追求利益平衡,营造公平合理、健康有序、和谐共赢的市场发展环境。
(四)协调会员之间的相互利益,监督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促进建材市场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会员认为需要和可能开展的其他有利于加强交流、增进友谊、提高素质、和谐共赢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具有建材经营资质和良好的经营信誉
(四)在合肥建材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五)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先提交给各行业副会长讨论通过
(三)由行业副会长提交常务理事会评审通过,方为本会会员
(四)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有关市场信息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略)